五号路门面租赁户: 根据站部要求,请五号路门面租赁户在2010年6月25日前到南电实业公司缴清2010年5月份的门面租赁费和水电费以及陈欠费用。逾期不交,公司将从你站福利或工资中扣除。(详细费用请各租赁户到公司核对) 特此通知 永州市南电实业开发公司 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