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湖南省地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南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南电分公司)运作管理,做大做强对外安装检修业务,搞活电站多种经营,特制定本办法。
二、人员编制
编制暂定4~6人。
经 理:1名(14岗)。
业务经理:1~2名(12岗)。
技 术 员:2~3名(11岗,其中一次、二次、机修各1名)。
三、管理方式
1.南电分公司由站多经办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注册南电分公司营业执照,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3.南电分公司的财务管理由南电实业开发公司兼管,并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单项开支在3000元以下的,由南电分公司经理签字报账,单项开支在3000元以上的,由南电实业开发公司总经理签字报账。
4.南电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按照集团公司及南津渡水电站有关安全考核规程规范执行。
5.南电分公司代表南津渡水电站对外承揽实施安装检修业务,严禁其他部门、个人以电站的名义对外实施安装检修业务,一经发现,交由电站纪检部门查处。南电分公司对提供业务信息并帮助获取项目的个人(不含站领导、多经办和公司本部人员)按业务项目合同总额的1.5%作为信息费予以奖励。
6.如因对外安装检修工程项目的需要,确需从电站相关部门借用人员时,按每人每天支付50元管理费给借出部门;如借用人员带单台设备(价值1万元以上)参与安装检修的,按每人每天支付60元管理费给借出部门。
7.安装检修人员工地补助标准:永州市外按255元(含食宿及通讯费)每人每天包干,本市(需要留宿工地)按205元(含食宿及通讯费)每人每天包干,本市(无需留宿工地)按120元(含伙食及通讯费)每人每天包干,站内(含工业小区)项目每人每天补助50元。
8.南电分公司实行目标管理,每年由站部定完成利润基数,超过基数部分奖励20%;未完成利润基数的部分则从南电分公司人员工资中扣除。2015年目标定为完成利润30万元,以后逐年提高。
9.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利润以已到账的金额为准。
10.考核管理由财务器材科牵头,多种经营管理办、劳动人事科、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科、纪检监察审计室参与。
11.南电分公司所有业务收入必须全部入账,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其他管理
南电分公司应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检修质量管理制度》、《材料采购预算及验收制度》、《人员设备借用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并报站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