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电〔2009〕4号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
通 知
站属各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过好一个安全祥和的传统佳节,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现将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2、有关部门在放假前要对所辖机电设备及水工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严格履行职责,随时接受站部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3、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1)、各部门在节日前进行一次彻底的防火、防盗、防爆检查,消除隐患。对俱乐部、仓库、油库、生活区配电间、各排渍站、档案室等重要部位采取防火防盗措施,各办公室离人前必须将有关的电源断开。
(2)、保卫科、派出所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对出入电站的人员、车辆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登记。
(3)、所有职工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采取可靠的防火防盗措施。
(4)、禁止在生产生产区内燃放鞭炮。
4、开发公司要督促工业小区各厂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5、职工外出时应把家中的电炉等用电器的电源断开,关好水龙头,锁好门窗,并托咐邻居照看,外出旅游和走亲访友的职工要切实注意途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酒后开车、无证加强和私自出车,各种车辆必须按规定做好入库、上锁工作。
7、严禁聚众赌博和酗酒,派出所、保卫科要加强节日期间的查赌力度。
8、禁止在室内、楼梯间等复杂场所熏烤腊肉,以防意外。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春节 安全 工作 通知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2009年1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