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敬明
五洲亭水电站增资扩股方案近日出台后,引起很大争议。很正常的公司行为,为什么会惹来如此大的“风波”?我们认为关键是股民对有限公司的认识不足,把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企业的福利事业混为一谈。本文将结合有限公司的操作实践与大家谈谈五洲亭水电站扩股问题,望能与广大股民商榷共勉。
一、为什么要扩股
永州市五洲亭水利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8日,注册资本733.5万元,实收股本742.5万元。公司的股本结构是由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法人股和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全体职工和湖南水利水电集团公司全体职工自然人股构成。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法人相对控股15%出资111万元,职工自然人421人平均持股共同出资631.5万元。从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来看:公司职工自然人股本总额631.5万元,仅占五洲亭电站总投资的20%,其余80%的资金均来自银行贷款,资产负债率高达77%,按国际国内标准,资产负债率在30%-50%的资本结构为正常负债率,否则为过度负债。因此必须通过增资扩股扩的方式,大股东持有的股权而相对减少银行贷款的债权,以降低资产负债率。
二、为什么不能平均持股
股权平均化助长了新的平均主义,是比大锅饭更严重的大锅饭。以股份合作制的方式对国有和集体企业进行改造,意在通过企业职工劳动和资本的双重联合,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但在改革实践中,由于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股权大体平均,改制运行一段时间后带来一些弊端:一是容易形成新的大锅饭;二是经营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对称,激励作用小;三是决策效率低,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在很多重大问题上不容易形成一致的意见,职工股东更关心分红而不是企业的积累和长远发展,表现出决策过程的短期化行为。
三、为什么要拉开档次
由于平均持股,经营决策层所持股本份额与其他股东一致,董事会成员不是因其是发起人或持大股而是因其是国有企业的领导身份而取得,公司决策往往难以顺利做出和实施,决策层虽尽心尽力,但仍难回避来自平均持股的压力,新的大锅饭又重新形成。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已违背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原则。因为,职工平均持股不仅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而且无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谈不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发改委有关企业改制的文件及湖南省国企改革“11+1”文件中都多次强调:股份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在经营者员工持股份额内必须持大股,不能搞全员平均持股。我国股份制改造的实践证明:搞平均持股的股份制改造最终均告失败。但我国股份制改造的实践也证明经营层持股不宜过于悬殊,一般高于平均股的5-15倍。
远的以改革前沿地带深圳市经营者持股的相关政策为例,深圳市企业自发地搞经营者持股,时间很早,数量也不少。为了规范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持股行为,深圳市政府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今年初,深圳市政府成立经营者持股课题研究组,先后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该市企业经营者持股现状。为推进这项工作,深圳市还在部分中小企业进行经营者持股试点。如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系统内部进行的经营成果换股权的试点,所选择的企业是该公司的全资或控股的中小型竞争性企业。目前,深圳市根据该市的实际情况,正在制定有关企业经营者持股政策。深圳市初步考虑,经营者所持股份主要采取三种形式获得:一是用现金直接购股;二是奖励股份,即“不发现金发股票”;三是搞股票期权。
我市水电局、电力局、芝山水电局在发展民营电力投资时,皆极力在股权上拉开档次,使股本结构在合理的位置上。
四、扩股的意义与公司发展展望
我们只有从国有和民营的“夹生饭”中走出来,真正按照有限公司的原则运作,才能使我公司超常规跳跃式发展,用3-5年的时间使公司的资产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