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党委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站属各党支部、各部门:
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党委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责任制有关规定,便于责任制目标考核的实施,根据湘南电党[2011]2号文《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三档,即优秀、合格、不合格。实行百分制,基本分100分。其中:100~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对象
站属各党支部、部门负责人。
三、考核评分标准
1、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站党委、站行政下发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关文件,并能做到切实贯彻执行,学习有记录和工作有安排意见。(5分)
① 没有记录的扣2分;
② 无工作安排意见、执行不力的扣3分。
2、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工作的议事日程,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5分)
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扣3分。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创新,包括理论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机制体制等方面(有上报材料)有大胆的创新并有推广意义,经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评议,可增加考核分2-5分。
3、各单位每季度有一次廉政活动(要查看记录)。(6分)
每缺一次扣1.5分。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积极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6分)
① 没有按规定组织观看录相片(特殊情况,经过请假的除外)每人次扣0.5+2/应观看人数;
② 没及时上报观后讨论记录的每次扣1分。
5、配合搞好站务公开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提供公开内容。(8分)
① 没按规定收集资料及时进行公开的每次扣2分;
② 提供公开内容不真实的每次扣2分;
③ 公开不够,职工有意见扣2分。
6、没发生违纪违规、违法刑事案件的。(5分)
违纪违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分依据站“四考”通报及站部对违纪违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决定或通报。)发生刑事案件一起扣5分。可记负分。
7、积极协助案件查处。(5分)
案件查处时不积极配合的每次扣4分。
8、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生问题及时报告的。(5分)
发生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扣5分
9、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4分)
① 没有分解的扣2分。(凭记录)
② 因各部门正职对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部门副职担负的工作凡涉及到基建工程、设备和物资采购及其他经济活动的,应主动与各部门正职协商,没有协商的每次扣2分。
10、组织党员,按规定高质量地过好民主生活会。(8分)
每少过一次扣2分(凭记录)。到会党员签名记录规范,否则扣2分。
11、根据站部文件精神,按标准开支招待费。(6分)
开支超标5%以内的扣1分、6-15%以内的扣2分、16- 25%以内的扣4分、25%以上的扣6分。
12、积极协助站部开展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15分)
① 不积极配合扣4分,不配合或抵制扣6-15分。
② 对电站颁发的《效能监察实施细则》中的项目责任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每违反一项条款扣2分。
③ 对电站颁发的《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工程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违规操作每违反其中一项条款,每次扣2分。
④ 不按月及时填报竞比价表的每次扣2分。
⑤ 前四项累计扣分超过15分的可记负分。
13、按要求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布置的任务。(4分)
完成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
14、对收受红包、礼金、礼品进行清理,并按规定登记上交。(8分)
① 没有进行清理的扣8分;
② 清理后没按规定登记上交的扣6分。
15、按《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关于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的具体办法》及时如实填报廉政情况登记表。(4分)
① 不按时填报的每次扣2分;
② 填报情况不真实的每次扣2分。
16、按时进行自查并向站党委提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6分)
① 未进行自查的扣2分;
② 不按时提交报告的扣3分;
③ 报告内容不真实的扣3分。
四、其他
本细则由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解释。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目标考核 评分细则 通知
抄送:厅直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湖南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办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2011年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