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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电党〔2012〕7号
文章来源: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添加人:党办  浏览次数:2219  添加时间:2012/4/20 10:18:54
    

 

             关于印发《2012年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

    通        

 

站属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湖南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站党委研究制定了《2012年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解方案》所明确的职责,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2012年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的实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我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建立起站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一、站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

党委书记  李朝晖

责任范围:是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站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电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办(劳动人事科、团委)、文明办、武装部及其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 按照与水利厅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要求,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水利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主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和讨论。

3.组织召开两次以上的专题会议研究电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对电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和安排。

4.抓好电站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厅党组、厅纪检组,并协助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5.每年组织对站属各支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和解决。

6.主持抓好党办(劳动人事科、团委)、文明办、武装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检查责任范围内各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7.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办(劳动人事科、团委)、文明办、武装部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腐败问题的,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8.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拔任用干部做到民主、公开、透明。

9.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水利厅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站长  罗广林   

责任范围:是全站行政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站办公室、财器科、民营公司及其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 按照与水利厅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水利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协助抓好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积极做好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主持抓好站办公室、财器科、民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检查责任范围内各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4. 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对站办公室、财器科、民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进行2次以上的专题廉政谈话。

5.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站办公室、财器科、民营公司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6.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水利厅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王朝佑

责任范围:对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会(离退办、女工委)及其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中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

责任内容:

1.协助站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落实、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提出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措施。

2.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

3.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协助站党委抓好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效能监察和站务公开工作。

4.主持抓好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会(离退办、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检查责任范围内各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5.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对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会(离退办、女工委)的主要负责人进行2次以上的专题廉政谈话。

6.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会(离退办、女工委)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7.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水利厅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副站长  周庚芝

责任范围:对后勤基建科、多经办(南电实业开发公司)及其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水利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协助抓好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积极参与做好站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3.主持抓好后勤基建科、多经办(南电实业开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检查责任范围内各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4.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对后勤基建科、多经办(南电实业开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进行2次以上的专题廉政谈话。

5.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后勤基建科、多经办(南电实业开发公司)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6.抓好财务资金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水利厅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副站长  周小林

责任范围:对群工土地资源管理办、库区管理所、保卫科及其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水利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协助抓好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积极参与做好站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3.主持抓好群工土地资源管理办、库区管理所、保卫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检查责任范围内各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4.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对群工土地资源管理办、库区管理所、保卫科的主要负责人进行2次以上的专题廉政谈话。

5.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群工土地资源管理办、库区管理所、保卫科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6.抓好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水利厅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副站长  陈敬明

责任范围:对生产技术部、安监科、检修安装公司、运行车间、水工管理所及其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省水利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协助抓好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积极参与做好站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3.主持抓好生产技术部、安监科、检修安装公司、运行车间、水工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检查责任范围内各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4.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对生产技术部、安监科、检修安装公司、运行车间、水工管理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2次以上的专题廉政谈话。

5.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生产技术部、安监科、检修安装公司、运行车间、水工管理所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6.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水利厅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1.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纪委七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习贯彻省水利厅、永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支部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党办、纪检监察审计室

     相关责任单位:站办及各党支部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法规教育,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开展廉政谈话,各部门的正职要对本部门的副职及班组负责人、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开展二次以上的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

     主要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相关责任单位:党办及各党支部、科室

三、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基建工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工业小区办厂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打招呼、批条子,为个人、亲友和小团体谋取私利。

       主要责任单位:后勤基建科、库区管理所、水工管理所、财务器材科、实业开发公司、津鑫公司、群工土地办

       相关责任单位:生产技术部、纪检监察审计室及相关部门单位

       2.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和借节日、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相关责任单位:党办、站办、工会

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主要责任单位:党办(人事科)

相关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4.严禁铺张浪费、大吃大喝,严禁不必要的迎来送往。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送礼,坚决制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

主要责任单位:站办

相关责任单位:党办(人科科)、后勤基建科、财务器材科、纪检监察审计室及相关部门单位

5.加强对站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禁止公车私用。

主要责任单位:站办

相关责任单位:站属各部门

四、加大信访落实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1.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及时调查核实来信来访,准确上报信访信息。

2.重点查处工程招投标、水利资金管理使用、设备及物资采购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要认真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等案件。

主要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相关责任单位:站办、党办、财务器材科、后勤基建科、水工管理所、库区管理所、津鑫公司及相关部门单位

五、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研究完善全站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制度创新,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党办、站办、纪检监察审计室

相关责任单位:工会、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部门单位

2.继续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效能监察的重点为南电北苑房地产项目、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站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审计室

相关责任单位:津鑫公司、后勤基建科、财务器材科、生产技术部、库区管理所、水工管理所

3.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

主要责任单位:劳动人事科

相关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六、健全防范制约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1.加强计划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时,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避免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

主要责任单位:财务器材科

相关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劳动人事科、工会

2.充分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和完善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主要责任单位:党办(劳动人事科)

相关责任单位:工会、纪检监察审计室

3.大力推行站务公开,认真落实《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站务公开实施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公开化。

主要责任单位:工会

相关责任单位:后勤基建科、财务器材科、人事科、实业开发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室等相关部门单位

七、全面履行监督核查内审职能

1.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和厅党组决议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主要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相关责任单位:站办、党办

    2.加强以水利资金管理使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继续加强对国家专项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工程预算、支付、银行账户等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水利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主要责任单位:财务器材科

    相关责任单位:后勤基建科、水工管理所、库区管理所、纪检监察审计室及有关部门单位

    3.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四制”特别是招投标制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及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后勤基建科、水工管理所、库区管理所、津鑫公司

       相关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及有关部门单位

4.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思想,对重点部门、重点工程项目、重点资金开展跟踪审计,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主要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相关责任单位:津鑫公司、后勤基建科、生产技术部、库区管理所、水工管理所   

      八、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形成“一岗双责”的领导机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重点抓好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

      3.抓落实,求实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电站生产经营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要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体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相关责任单位:党办、站办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方案  通知

抄送:厅直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湖南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办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办公室         20124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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