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属各党支部、各部门:
现将《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2、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表
中共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
附1: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更好地做好我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考核,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等次
考核实行百分制,基本分100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100~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对象
站属各党支部、部门。
三、考核评分标准
1、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工作的议事日程,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安排。(5分)
①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扣3分;
②没有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扣2分。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支部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4分)
没有分解的扣4分。
3、认真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认真完成站党委及站纪委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学习任务,学习有记录、有签到。(6分)
① 没有记录的每次扣2分;
② 学习内容不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
4、每季度有一次廉政活动。(4分)
每缺一次扣1分。
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积极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6分)
① 没有按规定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的(特殊情况、经过请假的除外)每人次扣0.5+3/应观看人数,扣完为止;
② 没有观后讨论记录的每次扣1分。
6、有站务公开或党务公开内容的部门要认真做好站务公开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提供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工会和党委办要及时收集相关公开资料,掌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5分)
① 没按规定收集资料及时进行公开的每次扣2分;
② 公开内容不真实的每次扣2分;
③ 公开不够、内容不全的扣2分;
7、遵纪守法,严禁发生违纪违规、违法刑事案件、安全事故。(10分)
①障碍及电站内部处理的治安等问题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分依据站“四考”通报及站部对违纪违规处理决定);
②发生公安部门介入处理的治安、刑事案件一起扣10分,可记负分;
③发生一般责任事故扣10分;
④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扣20分。
8、积极协助案件查处。(4分)
案件查处时不积极配合的每次扣3分。
9、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发生问题及时如实报告。(4分)
发生问题不及时如实报告的扣4分
10、组织党员按规定过好组织生活会。(6分)
①每少一次扣1.5分;
②无到会党员签名记录的,每次扣1分。
11、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严控“三公经费”,规范零星收入的管理,不私设小金库。(6分)
①零星收入不记帐的扣3分;
②零星收入不及时收缴或不及时上交的扣2分,不足额上交的扣6分,隐瞒不交的扣10分;
③私设小金库的本年度考核记0分。
12、积极协助站部开展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6分)
① 不积极配合的每次扣3分;
② 故意规避效能监察的、不配合或抵制的每次扣6分;
③ 对电站颁发的《效能监察实施细则》中的项目责任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每违反一项条款扣2分;
④ 对电站颁发的《南津渡水电站工程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违规操作每违反其中一项条款,每次扣2分;
⑤ 不按规定及时填报竞比价表的每次扣2分;
⑥ 本项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
13、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6分)
违反电站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的,如中餐饮酒、公车私用、休息日不按规定将公车停放指定位置、赌博、进入高档娱乐场所等,每人次扣2分,可记负分。
14、加强人员管理,督促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劳动纪律。(6分)
①通过考勤机发现的违纪现象,每人次扣0.3+2/科室人数;
②站内“四考”小组抽查发现的违纪现象,每人次扣0.5+2/科室人数;
③本项可记负分。
15、严格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检查督促电站党员干部对办理情况进行填表登记。(8分)
①不督促党员干部将婚丧事宜办理情况及时填表登记上交的,每人次扣1分;
②党员干部婚丧事宜办理情况未填表登记的,每人次扣2分;
③ 违规办理的,扣6分;
④ 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16、对收受的红包、礼金、礼品进行清理,并按规定登记上交。(4分)
① 没有进行清理的扣4分;
② 清理后没按规定登记上交的扣3分。
17、按要求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布置的任务。(4分)
完成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
18、按时进行自查并向站党委提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6分)
① 未进行自查的扣2分;
② 不按时提交报告的扣3分;
③ 报告内容不真实的扣3分。
四、奖励和处罚
每年从考核优秀的党支部中按得分高低的顺序评选前三名,按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奖金分别为700元、600元、500元(得分相同时并列为同一个等次奖)。对考核不合格的支部及部门负责人由党委书记进行谈话,并不得评先评优。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本细则由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党委办负责解释。原考核评分细则同时废止。
抄送:厅机关党委、湖南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市国资委
共印30份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2016年4月1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