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党支部:
《湖南省南津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已经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省南津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湖南省南津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活动。按照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及中共湖南省委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对象及时间
在公司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1次。一般在年底或下年初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二、评议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职工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2.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拼搏奉献推动企业发展。
2.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名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评议步骤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支部党员大会形式,按照学习动员、自我总结、支委初评、大会评议、组织评定等5个程序进行。
1.学习动员。通过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总结。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自我总结材料一般按三分之一写成绩,三分之一写不足,三分之一写打算。
3.支委初评。支委会根据党员自我总结、日常管理考核、群众反映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成绩和不足形成初步意见,作为党支部讲评的依据。
4.大会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以下步骤开展评议:(1) 通报情况。党支部书记通报说明民主评议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对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2)党员自评。党支部书记首先作自我总结,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党员应提交个人总结材料。(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带头提出具体批评意见。(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党支部委员会初评意见,结合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5)上级点评。到会指导的党委成员重点对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要求。(6)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还可以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5.组织评定。党支部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等情况,对党员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评议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其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对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核实确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对不合格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超过40%的,应考虑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同时,有群众参与满意度测评的,凡满意票低于70%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满意票高于50%的,应考虑评为“不合格”等次。
五、评议处置
1.对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经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召开支委会,调查核实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
(2)党支部找受处置对象谈话,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并听取本人意见。
(3)召开支部大会,报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理由及处置意见,提请大会讨论表决后作出决议,再由本人在决议上签置意见,报公司党委审批。
(4)公司党委讨论审批。
(5)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公司党委的处置批复。
六、其他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公司党委灵活作出安排。
2.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公司党委同意,可以不参加或者以合适的方式参加民主评议,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向他们通报情况,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3.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4.公司党委成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和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一般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湖南省南津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