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按新税法纳税
依据国务院7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从2011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至3500元,同时,现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最低档税率由5%降为3%。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后低于3500元的工薪族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次获得实惠较大的群体是月收入在2000元至3500元之间的群体,9月1日后,这部分群体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新个税执行后的纳税人其中的大部分也享受到了纳税额减少的优惠。以我站为例,最高纳税额已从8月份的174.58元锐减至17.20元,降幅达90%左右。全站纳税人也从8月份的190多人锐减至10人左右,所得税从8月份的5800多元降至570多元。(蒋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