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0〕30 号)及湘组〔2020〕95 号、湘国资党委〔2020〕94号、湘水集党〔2021〕5号文件要求,现就召开 2020 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的必然要求,对于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锤炼,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具体部署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突出重点内容,抓实关键步骤,以严实的标准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民主评议评出好效果。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开展个人自觉、集中学习、研讨交流。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凡集中学习未组织开展或简单应付的,一律不得召开会议。
(二)深入细致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要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三)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结合“两节”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精心组织召开会议。严格按规定程序要求组织会议,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必须在2021年2月底前完成,会议议程如下:
1.政治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 70 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
2.整改通报。会议中要对党支部上一次组织生活会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3.要对本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情况通报。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照“一会四评”的方式召开,即“个人自评、党员相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要围绕遵守政治纪律情况、发挥作用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履职情况、自我要求等方面对照党章深入查摆问题。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查找自身问题,带头开诚布公地指出其他党员的问题,敢于开展批评和接受监督。每名党员都要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自我批评内容要具体,剖析要透彻、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5.上级领导点评。
6.支部书记表态发言。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六)会后工作
1.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和党员要对照会上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列出整改措施,支部和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
2.通报情况。党支部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情况和承诺情况。
3.向公司党委报告情况。各党支部必须在 2021年3月10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成情况报党务人力资源部。
(七)严格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査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政治担当,党委认真履行领导和指导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对其所在的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和把关,对组织生活会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督促整改。
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中共湖南省南津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附表1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020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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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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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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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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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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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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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基层党组织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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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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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评
情
况 |
党员测评(填票数) |
群众测评(填票数) |
组织评定 |
总
票
数 |
优
秀 |
合
格 |
基
本
合
格 |
不
合
格 |
总
票
数 |
满
意 |
基
本
满
意 |
不
满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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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员大会评议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党
总
支
审
查
意
见 |
党总支名称 党总支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
基层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未参加等次评定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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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党委、党支部、党员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表2(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述职用)
湖南省南津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年度 党支部书记述职民主测评表 |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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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优 秀 |
称 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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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在同意档次内划√,只能同意一个档次,多划无效。 |
湖南省南津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