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之家”。每个工会干部都应与职工广交朋友,争当“职工之友”。
2、努力做好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凡本站职工或外单位来站工会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对当时不能解释和答复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领导或相关部门联系及时回音,一般不超过10天。
3、建立工会来信、来访登记,及时整理群众建议和要求,定时组织职工调查和研究,适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4、站工会干部每人建立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车间、科室、班组了解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沟通思想,融洽感情。
5、站工会专职干部、各分会主席要关心本单位职工,做到“四到现场”、“五必访”。“四到现场”即职工婚丧事、危急病号、重大伤亡事故、生产关键到现场。“五必访”即对有困难、病伤、生育、婚丧、家庭纠纷的职工必访。
6、做好病、伤、退休职工的慰问工作。站中层以上干部、劳动模范、因工致残或病情严重而住院的职工,由站工会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慰问,其他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分会会同有关人员慰问,在慰问病人中应注意了解他们的思想、病情和生活情况,酌情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问题。
7、职工因工死亡后,由站工会协同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及有关科室安排料理后事;职工因病死亡,由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协助亲属料理后事。料理后事要按永州市殡葬管理规定办理,提倡节俭、文明办事。一切丧葬费用开支,由死者家属自行掌握使用,站工会负责督促行政有关部门按劳动保险政策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后,由站工会组织有关人员前往悼念,并对家属予以慰问。
8、职工困难补助费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凡职工家庭出现天灾人祸的特殊困难,经本人申请,工会小组评议、分会初审、站工会讨论并报站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发给困难补助费。困难补助情况,站工会每年向职工公布一次。
9、建立全站工伤劳动鉴定委员会,对老、弱、病、残职工进行劳动力的鉴定,并研究他们的病残变化情况,提出应当复工或调换适当工作意见,对致残的职工及时评定其残废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