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在站工会会议室,召开了工会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王朝佑同志主持,审议通过了站属各分会组织推选的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人选。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响应永州市总工会和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下发的永工发【2014】2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2014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通知》,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由站属各分会组织推选一名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经站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过工会委员会的认真商讨,认为本次各分会提名的八位同志从整体人员结构上比较合理,具有代表性,既有中层干部,又有普通职工,生产技术骨干,又有女职工参与。最后通过表决一致同意各分会提名人选,他们分别是机关一分会吴艳云、机关二分会欧阳亚晖、机关三分会文艺琳、运行分会王朝晖、检修分会李之爱、水工分会周作斌、库区分会陈家进、公司分会刘春华作为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下一步,站工会下达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并组织他们进行短期学习辅导,学习《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专业知识,将代表我站全体职工与电站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纪天华 吴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