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8份,公司紧紧抓住省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电费回收的通知》以及站部制定的《电费回收考核办法》,大家在电费回收中各负其责、献策献力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可喜的成绩。下面从五个方面的数据来展示。
一、1—8月份共售电:113,791,125千瓦时,其中自供电102,148,065千瓦时,返供电11,643,060千瓦时。
二、销售收入:总销售收入(含税)39,282,764.53元,其中自供电销售收入31,175,745.75元,返供电销售收入8,107,018.78元。
三、电费回收情况:截止9月10日共收回电费及其他42,697,673.30元,收回本年电费及其他39,503,968.33元,收回陈欠电费3,193,704.97元。当年电费回收率100%。
四、1—8月份应付电站电费:34,607,714.37元,实际支付35,205,754.00元。
五、1—8月份公司与津鑫公司结算过网费:4,024,207.88元,已付3,460,000.00元。